滬建建材[2019]765號文件上海市裝配式建筑預制率和裝配率計算細則 上海市裝配式建筑預制率和裝配率計算細則以滬建建材[2019]765號文件下發(fā),旨在進一步規(guī)范上海市裝配式建筑單體預制率和裝配率的計算口徑。 上海市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管理委員會文件 滬建建材[2019]765號 關于印發(fā)《上海市裝配式建筑單體預制率和裝配率計算細則》的通知 各有關單位: 為適應上海市裝配式建筑發(fā)展需要,切實做好本市裝配式建筑推進工作,進一步規(guī)范裝配式建筑單體預制率和裝配率的計算口徑,現將新修訂的《上海市裝配式建筑單體預制率和裝配率計算細則》(以下簡稱《計算細則》)印發(fā)給你們,請遵照執(zhí)行。并將相關事項通知如下:一、自2020年1月1日起,未完成施工圖審圖的項目可依據本《計算細則》進行計算。2020年7月1日前,《關于本市裝配式建筑單體預制率和裝配率計算細則(試行)的通知》(滬建建材〔2016〕601號)中的附件內容可與本《計算細則》并行備選使用。并行期間,兩個計算細則中的條文說明相互之間不可混用。二、2020年7月1日起,《關于本市裝配式建筑單體預制率和裝配率計算細則(試行)的通知》(滬建建材〔2016〕601號)廢止,未完成施工圖審圖的項目依據本《計算細則》進行預制率和裝配率計算。三、裝配式建筑單體預制率或裝配率,應在建筑工程設計文件中詳細列明。裝配式建筑中選用的可計入預制率、裝配率指標計算的預制構件、內裝部品(技術)類別,應在設計文件、指標計算書中明確(具體“技術工藝類別”的分類名稱,詳見附件《計算細則》表2),并在項目后期嚴格落實。四、施工圖審查機構應按照本《計算細則》核對裝配式建筑指標,并將指標填寫在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合格書上。對于達不到規(guī)定裝配式建筑指標要求的項目,施工圖審查機構不得出具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合格書。附件:上海市裝配式建筑單體預制率和裝配率計算細則上海市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管理委員會二〇一九年十一月二十七日相關附件下載上海市裝配式建筑預制率和裝配率計算細則.pdf本文可概況為一句話:上海市裝配式建筑預制率和裝配率計算細則,其來源于網絡,了解更多滬建建材[2019]765號文件信息請關注相關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