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建站定[2020]8號文件浙江疫情防控專項費用計取標準40元調整到15元 浙江疫情防控專項費用計取標準40元調整到15元的浙建站定[2020]8號文件于3月下發(fā),二級響應期間,疫情防控專項費用從每人每天40元調整為每人15元。 浙江省建設工程造價管理總站 浙江省標準設計站 文件 浙建站定[2020]8號 浙江關于調整疫情防控專項費用計取標準的通知 各市造價管理機構,義烏市造價站: 省建設廳《關于全力做好疫情防控支持企業(yè)發(fā)展的通知》(浙建辦〔2020〕10號)發(fā)布以后,對加強建筑業(yè)疫情防控和支持建筑業(yè)企業(yè)發(fā)揮了積極作用。隨著我省疫情防控響應等級的調整,防疫物資供需矛盾的緩解,經報請省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廳疫情防控辦公室同意,對浙建辦〔2020〕10號中“疫情防控專項費用”的計取標準調整通知如下:1.從2020年3月2日至3月22日二級響應期間,疫情防控專項費用從原來的每人每天40元調整為每人每天15元。2.從2020年3月23日三級響應起,建筑工程施工項目因疫情防控產生的費用由發(fā)承包雙方協(xié)商解決。浙江省建設工程造價管理總站浙江省標準設計站2020年3月24日本文可概況為一句話:浙江疫情防控專項費用計取標準40元調整到15元,其來源于網絡,了解更多浙建站定[2020]8號文件信息請關注相關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