瓊建定[2015]214號文件海南15房屋修繕抗震加固綜合定額頒發(fā) 海南15房屋修繕抗震加固綜合定額頒發(fā)于瓊建定[2015]214號文件,該瓊建定[2015]214號文件就海南15房屋修繕抗震加固綜合定額頒發(fā)的相關事項作了通知。 海南省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廳文件 瓊建定[2015]214號 關于頒布《海南省房屋修繕與抗震加固綜合定額(2015)》的通知 各有關單位: 為了促進建設市場的健康發(fā)展,合理確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價,根據《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規(guī)范》(GB50500-2013)、《海南省建設工程造價管理辦法》(海南省政府令第228號)等有關規(guī)定,我廳組織有關人員編制了《海南省房屋修繕與抗震加固綜合定額(2015)》(以下簡稱《綜合定額》),現予頒布,并就有關事項通如如下:一、本《綜合定額》是編制房屋修繕與抗震加固工程設計概算,施工圖預算或招標控制價、工程撥款、竣工結算價及工程造價鑒定的依據。二、本《綜合定額》自2015年11月1日起施行,原2007《海南省房屋修繕工程綜合定額》(修訂)同時停止執(zhí)行。三、2015年11月1日新開工的工程按本《綜合定額》執(zhí)行;2015年11月1日以前開工的在建工程按原合同條款辦理;已辦理完竣工結算的項目不再調整。四、本定額的發(fā)行和解釋工作由海南省建設標準定額站負責。海南省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廳2015年9月11日本文可概況為一句話:海南15房屋修繕抗震加固綜合定額頒發(fā),其來源于網絡,了解更多瓊建定[2015]214號文件信息請關注海南定額站相關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