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建筑安裝工程類別劃分標準及說明
第一節(jié) 工程類別劃分標準
一、建筑工程類別劃分標準
項 目 | 單位 | 工程類別 | |||||
一類 | 二類 | 三類 | 四類 | ||||
工 業(yè) 建 筑 | 單 層 | 檐口高度 | M | ≥18 | ≥12 | ≥9 | |
跨 度 | M | ≥24 | ≥18 | ≥12 | |||
多 層 | 檐口高度 | M | ≥27 | ≥18 | ≥12 | ||
建筑面積 | M2 | ≥6000 | ≥4000 | ≥1500 | |||
民 用 建 筑 | 公共建筑 | 檐口高度 | M | ≥39 | ≥27 | ≥18 | |
跨 度 | M | ≥27 | ≥18 | ≥15 | |||
建筑面積 | M2 | ≥9000 | ≥6000 | ≥3000 | |||
其他建筑 | 檐口高度 | M | ≥39 | ≥27 | ≥18 | ||
層 數(shù) | 層 | ≥13 | ≥9 | ≥6 | |||
建筑面積 | M2 | ≥10000 | ≥7000 | ≥3000 | |||
構
筑
物 | 煙 囪 (高度) | 鋼 筋 砼 | M | ≥100 | ≥50 | - | |
磚 | M | ≥50 | ≥30 | - | |||
水 塔 | 高 度 | M | ≥40 | ≥30 | - | ||
容 量 | M3 | ≥80 | ≥60 | - | |||
貯水 (油) 池 | 容 量 | M3 | ≥ 1200 | ≥800 | - | ||
貯 倉 | 高 度 | M | ≥30 | ≥20 | - | ||
樁基 | 按工程類別劃分說明第11條執(zhí)行 |
|
|
|
| ||
爐窯砌筑工程 |
|
| 專業(yè)爐窯 | 其他爐窯 |
二、裝飾工程類別劃分標準
(一)公共建筑的裝飾工程按相應建筑工程類別標準執(zhí)行。其他裝飾工程按建筑工程相應類別降低一類執(zhí)行,但不低于四類。
(二)局部裝飾工程(裝飾建筑面積小于總建筑面積50%)按第一條規(guī)定,降低一類執(zhí)行,但不低于四類。
(三)僅進行金屬門窗、塑料門窗、幕墻、外墻飾面等局部裝飾的工程按三類標準執(zhí)行。
(四)除一類工程外,有特殊聲、光、超凈、恒溫要求的裝飾工程,按原標準提高一類執(zhí)行。
三、安裝工程類別劃分標準
項目 類別 | 名稱 | 內 容 |
一類 | 設
備
安
裝 | 1、臺重50t及其以上的各類機械設備、非標設備(不分整體或解體)以及精密、自動、半自動或程控機床、引進設備。 2、自動、半自動電梯,輸送設備以及起重35t及其以上的起重設備及相應的軌道安裝。 3、凈化、超凈、恒溫和集中空調設備及其空調系統(tǒng)。 4、自動化控制裝置、通信交換設備和儀表安裝工程。 5、工業(yè)爐窯設備。 6、熱力設備(蒸發(fā)量10t/h臺以上的鍋爐),單臺容量3000KW及其以上發(fā)電機組及其附屬設備。 7、800KVA及其以上的變電裝置。 8、各種壓力容器、油罐、球形罐、氣柜的制作和安裝。 9、煤氣發(fā)生爐、制氧設備、制冷量20萬大卡/小時及以上的制冷設備、高中壓空氣壓縮機、污水處理設備及其配套的儲罐、冷卻塔等。 10、焊口有探傷要求的廠區(qū)(室外)工藝管道、熱力管網(wǎng)、煤氣管網(wǎng)、供水(含循環(huán)水)管網(wǎng)工程。 11、附屬于本工程各種設備的配管、電氣安裝、通風、工藝金屬結構及刷油、絕熱、防腐蝕工程。 |
建筑 安裝 | 一類建筑工程的附屬設備、照明、通風、采暖、給排水、煤氣、消防、安全防范、電話電視及共用天線等工程。 | |
二類 | 設
備
安
裝 | 1、臺重50t以下的各類機械設備、非標設備(不分整體或解體)。 2、小型雜物電梯,起重35t以下的起重設備及其相應的軌道安裝。 3、蒸發(fā)量10t/h臺及以下的鍋爐安裝。 4、800KVA以下的變配電設備。 5、工藝金屬結構,一般容器的制作和安裝。 6、焊口無探傷要求的廠區(qū)(室外)工藝管道、熱力管網(wǎng)、煤氣管網(wǎng)、供水(含循環(huán)水)管網(wǎng)工程。 7、電纜敷設、10KV以下架空配電線路、有線電視線路工程。 8、低壓空氣壓縮機、乙炔發(fā)生設備,各類泵、供熱(換熱)裝置以及制冷量20萬大卡/小時以下的制冷設備。 9、附屬于本工程各種設備的配管、電氣安裝、通風、工藝金屬結構及刷油、絕熱、防腐蝕工程。 |
建筑 安裝 | 二類建筑工程的附屬設備、照明、通風、采暖、給排水、煤氣、消防、安全防范、電話電視及共用天線等工程。 | |
三類 | 設備安裝 | 除一、二類工程以外均為三類工程。 |
建筑安裝 | 三、四類建筑工程的附屬設備、照明、通風、采暖、給排水、煤氣、消防、安全防范、電話電視及共用天線等工程。 |
1、工程類別劃分根據(jù)不同的單位工程,按其繁簡、施工難易程度,按我省建筑市場歷年來實際施工項目,并結合企業(yè)資質等級標準確定。
2、一個單位工程中由幾種不同的工程類別組成時,其工程類別按從高到低合計占總建筑面積為50%時的工程類別確定。
3、凡有鋼筋砼地下室的單位工程(不含半地下室),且地下室建筑面積占底層建筑面積的60%以上,其工程類別按其單位工程類別(除一類工程外)高套一級。
4、建筑物高度系指設計室外地面至檐口滴水高度(不包括女兒墻,高出屋面電梯間、樓梯間、水箱間、塔樓、屋面天窗等的高度),構筑物高度系指設計室外地面至構筑物頂面高度,跨度系指軸線之間的寬度。大于標準層面積50%的頂層計算高度和層數(shù)。
5、工業(yè)建筑工程:指從事物質生產和直接為生產服務的建筑工程,主要包括生產(加工)車間、實驗車間、倉庫、科研單位獨立實驗室、化驗室、民用鍋爐房和其他生產用建筑工程。
6、公共建筑工程:指為滿足人們物質文化生活需要和進行社會活動而建設的非生產性建筑物,如辦公樓、教學樓、圖書館、醫(yī)院、賓館、商場、車站、影劇院、禮堂、體育館、紀念館等以及相類似的工程。除此以外為其他民用建筑工程。
7、構筑物工程:指與工業(yè)與民用建筑工程相配套且獨立于工業(yè)與民用建筑工程,主要包括煙囪、水塔、倉類、池類等。
8、樁基礎工程:指天然地基上的淺基礎不能滿足建筑物、構筑物的穩(wěn)定要求而采用的一種深基礎,主要包括各種現(xiàn)澆和預制樁。其單項取費只適用于單獨承擔樁基礎施工的工程。
9、大型土石方工程和單獨土石方工程:指單獨編制概預算或一個單位工程內挖方或填方(不能挖、填相加)在4000m3以上的土石方工程。
10、框、排架結構不低于三類工程取費。鋸齒形屋架廠房,按二類工程取費。鍋爐房,單機蒸發(fā)量大于等于20t或總蒸發(fā)量大于等于50t時執(zhí)行一類工程取費,小于以上蒸發(fā)量時分別以檐高或跨度為準。單獨地下停車場、地下商場執(zhí)行一類工程取費。冷庫工程執(zhí)行一類工程取費。造型相似的普通別墅群執(zhí)行四類工程取費,造型獨特的單個別墅執(zhí)行三類工程取費。
11、砼、木構件制作安裝工程,金屬結構制作安裝工程類別劃分按附屬的建筑工程類別劃分標準執(zhí)行。人工挖孔樁按三類工程取費,其他樁基工程類別劃分按相應的建筑工程類別劃分標準執(zhí)行,但不低于三類工程取費。
12、與建筑物配套的零星項目,如化糞池、檢查井、地溝等按相應的主體建筑工程類別等級標準確定。圍墻按建筑工程四類取費標準計取費用。
13、“安裝定額”中的爐窯砌筑工程按建筑工程相應類別取費標準計取費用。
14、同一工程類別中有幾個指標時,以符合其中一個指標為準。
15、工程類別標準中未包括的特殊工程類別,由各地、市工程造價管理部門根據(jù)具體情況預先選定,并附工程詳細資料報省造價管理站審批后確定。